关于举办第九届江苏省幼儿绘画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7 8:59:23 作者:朱雯雯 浏览量:1233次
关于举办第九届江苏省幼儿绘画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市(区、县)有关幼儿园:
为了培养幼儿的艺术素养,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情趣,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经研究决定,《好家长·幼教新天地》编辑部、南京全纳儿童潜能开发研究所联合举办第九届江苏省幼儿绘画作品大赛。请各市(区、县)有关幼儿园按大赛要求,认真组织参赛。
一、参赛对象
小班组、中班组、大班组(含学前班)。
二、绘画主题
本届大赛以“我们的梦——美好家园”为主题,让每个孩子播种梦想、点燃梦想,激发孩子们的创作灵感,可采用各种绘画手法,通过不同的角度诠释对于家园的憧憬,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参赛作品风格、表达形式不限,绘画工具和材料自由选择。
三、参赛要求
1. 幼儿作品请用原件参加比赛,尽量选用8开画纸绘画。
2. 每件作品必须认真填写参赛标签,并将标签贴在作品背面的左下角,且每件作品限一位指导老师。
3. 请将参赛名单(姓名、班级、参赛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备注)与作品一起寄往编辑部。参赛名单顺序与作品顺序要一致,字迹工整,以免获奖后证书姓名填写有误。同时,请将参赛名单电子档发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hhds793972946@126.com)。
4. 每篇参赛作品交费20元(含评审费、证书工本费、材料费、邮寄费)。参赛的小朋友将参赛作品及费用交给所在班级的老师,由幼儿园统一寄到本刊编辑部,信封注明“绘画大赛”字样。
四、大赛截止日期
即日起征集作品,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恕不退还作品。
五、大赛评选及奖项设置
1. 评委会将根据构思巧妙、想象丰富、形象生动、富有情趣的标准评审。各奖项比例为:特等奖3%、一等奖7%、二等奖25%、三等奖35%、优秀奖30%。
2. 凡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作品将赠送给残障儿童学校,并在公开发行刊物《好家长·幼儿教育》(国内刊号CN32-1616/G0,邮发代号28-379)免费刊登展示,敬请关注当期杂志。
3. 大赛设园丁奖(优秀指导老师奖)、组织奖(组织参赛作品100幅以上的幼儿园可获组织奖);200幅以上的幼儿园还可在《好家长·幼教新天地》杂志上免费宣传一次(彩页)、优先刊登教师论文一篇。参赛作品300幅以上的幼儿园可申领“《好家长·幼儿教育》美术教育实验基地”铜牌。
4. 幼儿园可将参赛幼儿的写真电子照(请提供影楼原片,切勿自己修改尺寸和像素)一同发至组委会邮箱,《好家长·幼儿教育》杂志届时将在其中选取杂志小模特,予以刊登。请在邮件中注明幼儿姓名、出生年月、所在幼儿园及联系方式。
六、大赛联系方式及汇款地址
邮政汇款地址:南京市莫愁湖西路7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收款人:《好家长·幼教新天地》编辑部 邮编:210017
联系人: 胡老师 陈老师 蒋老师 电话:(025)86289855 86608016
邮箱:hhds793972946@126.com QQ:2328156838
《好家长·幼教新天地》编辑部
南京全纳儿童潜能开发研究所 2014年2月14日